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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3-27 【打印此页】关闭】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复试与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工作;

2. 制定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 组建复试小组,选派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

4. 负责公开复试方案、过程等信息;

5. 研究和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常玉光  丁亚红

成  员:杨  波  余永强  赵  宇  徐  平  洪紫杰

(二)复试督查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督查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的督查

组  长:常玉光

成  员:田道坡  王素仙

(三)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与组织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我院学科专业情况设置4个复试小组。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随机分入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负责一个复试组考生的复试。每个复试小组由6人组成,其中复试专家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复试小组秘书1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与组织各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工作的实施;

2. 遵守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 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判考生复试情况,评分评判记录和考生作答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

  (四)复试专门工作人员

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位参加复试人员熟悉复试程序和管理规定。确保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复试工作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丽容

成  员:王素仙  李培涛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方式: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3月28日全天)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到,并递交审查材料。报到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大道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土木楼207室)。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如下表:

专业

分数线

招生指标

土木工程(085901)

总分:273

单科(满分=100分):37

单科(满分>100分):56

97

工程管理(125600)

总分:176

单科(满分=100分):43

单科(满分>100分):86

15

力学(080100)

总分:260

单科(满分=100分):35

单科(满分>100分):53

8

土木工程(081400)

总分:273

单科(满分=100分):37

单科(满分>100分):56

21

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复试范围:初试成绩达到所报学科专业(类别)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为1.2: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

(四)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科成绩及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等)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并由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主要流程

复试考生被随机分为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在一个场地复试。考生按随机确定的序号依次进行复试。

单个考生主要复试流程: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再次核验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复试小组组长宣布复试“开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场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诚信状况考察)英语水平测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复试结束复试专家现场评分评判。

(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核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同)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读学校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公章)。

6)《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7)享受2024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奖励及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10)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3279.htm,请下载后填写并签名。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招生学院留存考生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三)复试工作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进行多批次复试,其中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将视缺额和生源情况适当扩大(将在调剂办法里提前公示),但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难易程度与一志愿基本相同。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剂办法见后期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四)复试结果报送

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五)待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上报待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待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定于3月29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

复试安排

地点

3月28日全天

(8:00—18:00)

考生报到,资格初审

土木207办公室

3月29日全天

(8:00—18:00)

土木工程第1组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土木二楼会议室

土木工程第2组:(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土木二楼K211室

土木工程第3组:(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土木四楼会议室

工程管理第4组(非全):(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土木二楼211室

3月29日

笔试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125600工程管理考生:政治理论考试19:00-21:00

土木201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15:00-17:00,17:10-19:10)

土木202教室

(二)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工程管理硕士)和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并有文字记录。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除面谈外,必要时还可函调或派人外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测试包括口语、听力和外语综合能力部分,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基本步骤为:自我介绍、专业外语测试(考生抽题1道,现场大声朗读整个题目后作答),现场专家可根据考生情况随机进行提问,考生需现场即问即答。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水平测试:考生在各复试小组的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两道专业课试题,报出题号,随后作答,复试考官根据回答情况和题目内容进行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专业知识提问,考生随后作答,一问一答,不留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时,针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提问过程中,复试专家可以打断并根据情况可现场补充提问,考生现场即问即答,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拓展性提问。考生回答过程中,专家可打断提问,考生需现场即问即答,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含英语水平测试时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工程管理硕士):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不能通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六)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6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面试或英语水平测试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工作

(一)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3)+ 0.5*复试成绩。

(二)对于第一志愿考生,若复试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以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与数学之和排序)。第一志愿的考生拟录取完成后,再择优录取调剂考生。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卫生要求

(一)复试房间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在复试前对相关设备进行消毒。。

(二)复试小组成员座位相对固定,成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三)复试地点外准备有消毒湿巾、面巾纸、口罩等医用物品,考生进入考场前要进行个人卫生检查,并进行手部、面部消毒。

(四)如有考生有感冒症状,务必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注意保持成员间的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时,要及时报给学院研究生考务人员。(土木学院207室,洪老师 3987639)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在网站上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等重要信息。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严格按照各项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章制度进行复试,所有参与出题、阅卷和面试的工作人员要签署《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受理和解释。考生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申诉。

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32,0391-3987633,0391-3987636;

学院电子邮箱:zhaoyu@hpu.edu.cn。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十、附则

(一)凡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志愿考生确定入围复试名单后,请加入“2024年土木学院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qq工作群”。

                           

                   河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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